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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連假,跑去Arizona Tucson。大概是在鄉下住久了,Tucson對我來說已是大觀園,怎麼看怎麼滿意。

 

滿意一:有H&M,這是我最喜歡的服裝品牌之一,便宜又好穿。還有歐書丹、我愛的家具、LV、舒適的購物中心...後續介紹。

滿意二:有吃到飽壽司好幾家。之後說明。

滿意三:有大型亞洲超市。容後報告。

滿意四:當然,開到phoenix也可以,不過tucson畢竟少了一小時車程,省點油錢。

滿意五:住宿便宜又舒適,謝謝Priceline

 

Tucson Arizona,是北美最早有人居住的地方之一。據說,印第安那人在4000年之前,就到這裡了。聽起來很像山頂洞人的故事...。

 

不過以美國人的標準來說,Tucson是在1776年8月20日被發現的。當年,屬於墨西哥,1854年之後才歸為美國領土。因此這裡墨西哥文化雖沒有El Paso這麼强,但嚴格說起來還是墨西哥混印度安原住民文化更多一些。

 

Tucson 現在是Arizona的第二大城,人口約一百萬人(其中5萬人是亞利桑那州立大學),次於Phoenix

 

El Paso 有拼。Tucson一年365天,有350天陽光普照的日子。所以這裡適合騎馬、踩腳踏車、爬山、健行、欣賞仙人掌...嗯,都是我不太在行的運動。

 

後續報告的絕對跟上述運動無關。大概是吃、住、Shopping與懶人觀光。

 

http://www.visittucson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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