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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學H擔任指考的英文科閱卷老師。今年引導寫作問考生「印象最深刻的廣告」,一起吃飯時他便以此題目來考我。

 

愣了10秒鐘,跟他東拉西扯後終於吐出兩個字。

 

I:「蘋果。」

H:「蘋果?」

 

I:「是的,iPhone。」真是職業病,我心想。

H:「是那個蘋果喔?我還以為你在說蘋果日報。」

 

I:「你會這樣想很正常。我是參加研討會,剛好講師以iPhone廣告當教材,才有印象。不然,我不看電視,壹周刊的廣告也一律跳過,還真答不出來。」

H:「這樣太慢了,考試來不及作答。」

 

I:「同意。那考生呢?多數的答案是什麼?」那幾天的新聞提到時是說手機飲料廣告最多。

H:「張君雅小妹妹。」

 

I:「張君雅小妹妹英文怎麼寫?他們寫得出來真厲害。不過我沒看過就是。」

H簡單解釋了這一系列廣告的緣由。然後補充:「另外還有不少人寫Nike。」

 

I:「Just do it?

H:「Just do it 那還要寫。他們寫的是Impossible Is Nothing.

 

I:「Nike Impossible is nothing ?有這個嗎?他們什麼時候改了slogan

H:「反正這不是重點。不管他寫什麼廣告,文章結構清楚、用字精準、文法正確,才是重點。」

 

那天晚上,突然福爾摩斯附我身,我google Impossible Is Nothing的真相,是「愛迪達」。趕緊MSN H老師。

 

I:「Impossible Is Nothing是愛迪達,不是Nike。我剛剛查了。」

H:「真的?吼,那些死小孩,給我亂寫。」

 

我在MSN視窗裡給H一個點點頭的微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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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擷取以下網頁並合成:

http://www.adidas.com/campaigns/iin/content/index.asp?adidas_cc=tw

http://www.weilih.com.tw/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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