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好友小鯊在紐約唸書時,常常跟我們分享學校的烏龍行政故事,以增廣眾友之見聞。比較經典的有2月一律計算到2/29,因此3/1之後發現錯誤,得額外花心思更正。
我這次註冊時也發現怪規定。可能註冊與收學費歸不同單位管吧,最初的公告是8/19 為註冊截止日,超過時間註冊要罰款。但8/17是付費截止日,超過付款時間也不行。
看著規定我問:那8/18註冊可以吧?但我在規定時間內註冊已經延遲付費了,怎麼辦好哩?
沒有得到答案,但幾天後網站公告:付費日延長至8/19。我猜很多人都有這疑問。
今天去參加MBA新生座談會也是。我遲到15分鐘,發現會場空無一人。遲到雖不應該,但以空蕩蕩的會場懲罰遲到者也太過火了吧?拿著通知單問從身旁游蕩過去的學生,確認時間地點無誤之後,只能站在大廳入口處發呆,無所適從。還好運氣不賴,遇見副所長,原來是改了地點。
改了地點沒通知就算了,為何不能在原場地貼張公告呢?或者說,大門入口處可以張貼指示牌。如此應變,實在不敢苟同。
除了這些,還有其他大小烏龍。不過,也懶得打了。只能提醒自己,過去對服務業的要求標準,應該不適用於學校體系。還是自己睜亮眼睛,打起精神,多多留意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